作者:王俊凱
文/社團法人中華響響輔助科技協會秘書長王俊凱
發行出處/國語日報特教副刊
發行日期/2009年12月27日
注音符號是種抽象的符號概念,長久以來,是否對重度障礙的特殊兒教導注音符號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。
主張直接教導特殊兒文字的一方,所持的論點為特殊兒記憶儲存的空間有限,不如直接教導他們學習文字,讓他們透過有限記憶記住部分文字所代表的涵義。
主張應教導特殊兒注音符號的一方則認為,即使讓特殊兒記住這些文字,他們依然無法透過這些「有限的字彙」完整表達想法,使用文字充其量只是讓特殊兒成為被動的溝通者,無法讓他們在溝通時具有真正「主動性」。
筆者認為,學習應多元化,不論所持論點為何,都不應剝奪特殊兒學習另一種模式的權益。以下兩案例提供參考:
【案例一】
花花今年六歲,是徐動性的腦性麻痺者,五歲剛入幼托園所時,只能發出咿咿啞啞聲音,身旁小朋友只能猜測她到底想表達什麼。老師帶花花向語言治療師求助,治療師建議直接讓花花學習文字,免得耗費她的精力。但老師認為只學習文字,遲早會碰到瓶頸,她也沒有辦法使用這些已經認得的字表達想法,便開始教導花花注音符號。
花花雖肢體控制不佳,智力並沒有受到嚴重損傷,在老師教導下,她慢慢習得拼音能力,並透過拼音表達自己想法。
【案例二】
辰辰今年七歲,是高功能自閉症者,父母花很多時間教導他注音符號,或許是因操之過急,辰辰出現情緒反彈。每當母親要開始幫他上注音符號時,他便會抓狂似的抗拒。
老師建議父母先從辰辰較不抗拒的文字著手,並在文字旁輔以注音符號,由上而下進行教學。半年後,辰辰不但在情緒問題上改善,識字與拼音能力也獲得顯著提升。
辰辰學習時遇到挫折容易產生抗拒,出現激烈情緒反彈,父母在不知情下很容易傷害親子關係,形成惡性循環。所幸在老師改採由識字開始,再回頭學習拼音的教育方式後,及時讓辰辰再度走回學習軌道。
現在很多溝通系統都採拼音方式,若老師當初沒有堅持教導花花學注音符號,花花將因學習準備度不夠,無法充分享受電腦化溝通輔具的便利性;對辰辰而言,若僅讓他識得大量文字,而不教導拼音,辰辰將無法自行閱讀書籍,終究僅是被動學習者,而不能成為主動學習者。
上述兩案例學習狀況雖不同,但是老師主張兩人都應學習注音符號,只是引導學習的方式在應用上不同罷了。每個特殊兒都有其學習上的特性,妥善了解學習特性後再進行教學,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