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王俊凱
文/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特教組博士班研究生王俊凱
發行出處/國語日報特教副刊
發行日期/2018年7月6日
人工耳蝸,亦稱為「人工電子耳」,是一種植入式聽覺輔助設備,將聲音經由數位處理後,轉換成電流,經由植入內耳的電極,刺激聽覺神經,主要目的是在避免傷害殘存聽力的情況下,增加聽力,改善學習與溝通狀況,植入人工電子耳不僅在幫助聽損生能聽到聲音,更重要是增進對聲音的辨識與了解。 人工電子耳與助聽器的原理不同,助聽器是一個聲音擴大裝置,主要目的是放大聲音,讓剩餘的毛細胞接收聲波的刺激,若絨毛細胞受損嚴重,助聽器將無法提供足夠的補償;人工電子耳則是不經毛細胞,將聲音直接轉換成電流信號,傳入內耳的耳蝸以刺激聽神經纖維,最後,再由大腦聽覺皮質產生聽覺。在傳導過程中,若有任何構造產生病變,即使植入人工電子耳,聲音訊息傳遞仍可能不如預期。通常聽力損失程度較嚴重的重度或極重度聽損者,若配戴助聽器後的聽力效果仍不佳,就可能需要開刀植入人工電子耳,但因植入內耳有其潛在的風險,故必須經由耳鼻喉科醫師、聽力師、語言治療師、特教老師等醫療團隊審慎評估後方作決定,以降低可能的風險。
人工電子耳在國內屬於需要取得許可證的高風險第三等級醫療器材,人工電子耳裝置連同手術的費用動輒百萬,目前社政補助標準是低收入戶補助60萬,中低收入戶補助45萬,一般戶補助30萬,每人終身以補助一次為限即便如此,但差額仍常讓聽損者及其家長負擔不起,望之卻步。所幸,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在106年已將人工電子耳納入健保給付,讓18歲以下、2耳聽損程度大於90分貝、使用助聽器3至6個月效果仍不佳、配戴助聽器時語言辨識能力優於一定程度者,得以申請健保補助,給予單邊人工電子耳60萬的給付,大幅減輕家庭經濟負擔,且為有效運用有限的資源,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針對18歲以下青少年及兒童將停止人工電子耳的社政補助。
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只是輔助的設備,並不能治療聽力損失,也不會使聽力損失恢復正常,但若能藉由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的補償,輔以適當的聽語訓練,可以充份發揮聽覺潛能,改善聽損的現象。若聽損者家屬能配合語言治療師提供聽語訓練及學習,更是日後決定聽損者聽語表現的關鍵。
應用實例
曉薇(化名)是一名重度聽損者,介入時2歲多,左、右耳聽損程度均達105分貝,雖已配戴助聽器,並使用一段時間,但效益有限,經醫療團隊評估之後,到醫院植入人工電子耳,植入後已可逐漸覺察環境的聲音,但在語言發展上仍存在問題,例如:無法理解溝通對象的問題而有答非所問的情況發生、有限的聽覺記憶長度。
為克服上述問題,由曉薇的個案管理員為其連結相關資源,進一步提供協助。
結論
在歷時五個多月的聽語訓練後,曉薇對於聲音的聽辨能力明顯提升,在聲調上的表現較有抑揚頓挫。介入過程中,除了專業人員的努力外,家長在家亦積極配合,提供自主訓練,在親師合作下,讓學習成效得以類化及累積。
▲語言治療師透過聽語訓練輔具,教導聽損兒分辨聲音及模仿聲音。(圖由特殊教育教師姚威州提供)